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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激光清障仪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点击数:922026-02-06 14:32:35 来源: 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关于征集《激光清障仪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大功率激光器应用领域中激光清障仪的生产制造与应用管理,提升产品一致性与技术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6〕10号)以及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关于下达〈激光清障仪技术规范〉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委4175号),现由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功率激光器应用分技术委员会(TC284/SC2)负责组织开展国家标准《激光清障仪技术规范》(计划号:20260330-T-604)的制定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该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凡从事激光清障仪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检验、应用服务、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等,均可申请加入本标准起草工作组。

二、工作组成员主要职责1.积极参与标准制定过程中的调研、研讨、论证等工作,按时完成工作组分配的相关任务(如技术内容编写、试验验证、意见征集与处理等)。2.结合本单位或个人的专业领域与实践经验,为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性能参数、安全要求、试验方法等)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3.跟踪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法规及行业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反馈行业实际需求与共性技术问题。4.遵守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保守标准制定工作中涉及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保障标准制定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三、工作组成员基本要求

1.申请单位应在激光清障仪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技术积累或应用经验,能够为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人力与资源保障。2.每个申请单位可推荐1名成员。成员应熟悉激光清障仪的技术特性、生产工艺或应用场景,具备相关标准化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机械、电气、光学或激光技术等专业背景者优先。3.推荐成员须承诺积极参与工作组各项活动,包括按时出席工作会议(含线上会议),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申报方式与截止时间1.填写申请表:请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标准〈激光清障仪技术规范〉制定起草工作组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2.提交材料:将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PDF格式)及可编辑的电子版(WORD格式)一并发送至TC284/SC2秘书处邮箱: tc284sc2@hglaser.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激光清障仪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工作组申请—[单位名称]。3.截止时间:本次征集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4.结果通知:秘书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评议,综合考量行业代表性、专业能力及参与意愿等因素,协调组建起草工作组。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小庄联系电话:18971480807电子邮箱:tc284sc2@hglaser.com特此通知。

附件:《激光清障仪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制定起草工作组成员申请表/upload/File/20260206/20260206063807_42877.zip

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功率激光器应用分技术委员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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