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电话

01084321498

邮编

100015

联系人

张平雷 或 戚燕

邮件

mishuchu@tc284.com

关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2部分:用于信息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的安全》项目征求意见的通知

点击数:2402024-08-13 15:37:56 来源: 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标准项目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2部分:用于信息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的安全》

启动征求意见阶段

 

由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参与修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2部分:用于信息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的安全》,根据2024 531 日发布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25号)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2部分:用于信息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的安全》,计划编号为 20241502-T-604,项目起止时间为2024531日至 20259 30日,项目周期为16个月。标准项目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以下简称标委会)归口。并于2024730日至928日向社会各界和相关人士征求意见。

标委会秘书处邮箱:mishuchu@tc284.com

标委会秘书处电话: 010-84321498



TC284/SC4秘书处已经发起了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制定《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2部分:用于信息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的安全》(计划编号20241502-T-604)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9月28日


请于 2024928日前 下载本推文中的标准征求意见文件压缩包

并填写压缩包内征求意见表后发至组织起草部门指定邮箱(SAC/TC284秘书处邮箱):

mishuchu@tc284.com 反馈意见;

或通过国标委在线征求意见网址反馈意见:

国家标准检索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samr.gov.cn)



请下载:标准资料压缩包标准征求意见文件

【责任编辑:(Top) 返回页面顶端